教育部副部长 刘利民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提高教育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这是党的全会第一次提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对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目标和更高的要求,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教育事业、对高中教育工作的关心和重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是党中央立足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为实现新的发展理念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为高中教育的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过去5年,按照教育规划纲要部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积极推进综合改革,我国普通高中教育实现了规模、速度、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为提升国民受教育整体水平、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作出了历史性贡献,为下一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是高中阶段教育规模快速增长,普及水平大幅提高。2011年以来,教育部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和普通高中改造计划,支持中西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新建改扩建校舍,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普及水平。各地特别是中西部地区也实施了一系列重大工程项目,加大经费投入,努力扩大普通高中教育规模,为更多初中毕业生提供了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机会。2014年,我国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6.5%,比2009年提高7.3个百分点,比2000年提高43.7个百分点,已经基本普及了高中阶段教育。许多中东部地区较早率先普及了高中阶段教育。我国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超过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
二是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稳步推进,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国家始终把提高教育质量放在突出位置,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建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普通高中的教育理念、教育内容、人才培养方式和考试评价制度发生深刻变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教育质量全面提升。
三是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的水平和质量。2014年,我国普通高中专任教师总数为166.3万人,比2009年增长11.3%,其中西部地区普通高中专任教师总数增长22.3%。同时,通过“国培计划”、网络研修、校本研修等开展了大规模教师培训,教师业务素质和教书育人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是资助体系不断完善,教育公平迈出新的步伐。为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2010年起,国家建立了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每生每年1500元,资助面占20%,西部地区达到30%。从今年春季学期起,国家将资助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2000元。五中全会又进一步提出,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对于减轻贫困家庭经济负担、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大意义。
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我国普通高中教育还不完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多样化教育的要求,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中西部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普通高中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教育资源还不能满足要求;可持续发展保障体制机制尚不健全,财政投入还不足;办学模式趋同,人才培养模式还相对单一;教师队伍的数量、结构和质量还不完全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变革的需要,等等。
下一步,我们要继续深入学习领会五中全会精神,把要求体现到国家和地方的“十三五”教育规划中,细化、具体化为有力的政策措施,全面部署,扎实推进,切实保障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的实现。一要坚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并重,促进普职协调发展。二要坚持规模与质量并重,实现高水平普及。三要坚持推进普及与完善机制并重,保障可持续发展。教育部还将专题研究,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进行系统规划、整体部署,包括进一步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扩大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加快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推动健全普通高中经费投入机制和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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