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水平”的任务要求,加快民族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支持教育基础薄弱地区改扩建、新建一批高中阶段学校,自2011年,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实施了“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项目覆盖范围为西藏、新疆南疆三地州、青海等四省藏区、以及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教育基础薄弱的民族自治县。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支持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或完全中学的教学和学生生活类校舍,改善办学条件,在继续推进民族自治地方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同时,努力扩大民族自治地方普通高中学校培养能力,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2012年,中央将安排专项投资8亿元,项目涉及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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