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许涛
随着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胜利召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和薄弱环节在边远贫困乡村地区。发展教育是减贫脱贫的根本之举,必须把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当前,我国35%的初中、66%的小学、35%的幼儿园在乡村。长期以来,数百万乡村教师坚守在最边远、最偏僻、最贫困地区,默默耕耘、无私奉献,支撑起乡村教育的一片蓝天,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近些年来在稳定和扩大规模、提高待遇水平、加强培养培训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举措。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定向施策、精准发力,为广大乡村教师扎根乡村学校解决后顾之忧,到2017年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到2020年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支撑。
畅通源头活水,让乡村教师“下得去”。补充难、补充质量不高,是乡村教师队伍长期以来面临的“老大难”问题。一是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吸引有志青年投身乡村教育事业。鼓励地方建立“省级统筹、统一选拔”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从源头上保证乡村教师质量。扩大特岗计划覆盖面,使特岗计划成为中西部乡村教师补充的主渠道。加强师范生本土化培养,定向培养“一专多能”的乡村教师。二是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优化乡村教师资源配置。三是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为乡村教师补充留下空间。
提高地位待遇,让乡村教师“留得住”。长期以来,乡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艰苦,工作压力大,生活负担重。一是提高生活待遇,改善乡村教师生活条件。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让每一位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依法依规保障乡村教师工资待遇、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重大疾病救助等。二是建立荣誉表彰制度,增强乡村教师职业荣誉感。突出“长期坚守”,首次建立专门面向乡村教师的荣誉表彰制度,由国家、省、县分别对乡村学校从教30年、20年、1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或给予鼓励。
提升素质能力,让乡村教师“教得好”。一是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发挥以德化人的教化作用。二是职称(职务)评审向乡村学校倾斜,拓宽乡村教师职业发展通道。研究完善针对乡村教师的职称(职务)评聘条件和程序办法,增加乡村学校中高级岗位数量,改进乡村教师评审标准,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注重教育教学能力。三是提高乡村教师素质能力,提升乡村教育质量。明确乡村教师校长培训目标,到2020年完成全员360学时培训。明确各级政府责任,省级政府统筹规划和支持全员培训,市、县级政府履行实施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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