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成〔2018〕2号
各市教育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商局,省属民办培训机构:
现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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