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终身从教激励制度。教龄满30周年且具有20周年以上乡村学校任教经历的一线教师退休时,享受一次性5万元州级奖励金和2万元县级奖励金。
二、建立优秀校长、骨干教师动态管理激励机制。对聘期内国家级、省级、州级优秀及骨干教师分别给予每人每月800元、500元、300元的奖励性补贴;对聘任副高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教师实行津贴补贴,每月补助280元。
三、实施乡村教师工作津补贴制度。根据乡村学校所在地的海拔高度及距离县城偏远程度,每人每月享受1000—1600元生活补助政策。
四、实施乡村教师荣誉制度。每年表彰100名优秀乡村教师,颁发荣誉证书,给予2000元奖励;每三年表彰“感动甘孜教坛最美乡村教师”10名,颁发荣誉证书,给予1万元奖励。在乡村学校任教满20周年的乡村教师由州人民政府颁发荣誉证书。
五、实施乡村教师疗养机制。每年组织选送100名乡村教师到发达地区学习考察与疗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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