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乡村学校教师专项招聘计划。专门为45所乡村学校招聘283名乡村教师,全部为师范院校应往届本科以上毕业生。对新招聘的教师,除正常财政工资和津贴以外,工作五年内,每月再增加2000元补贴。
二、加大乡村教师培训力度。市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旗县安排30-5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到2017年,完成每位乡村教师不少于50学时的教师现代教育技术专项培训,提升乡村教师现代信息技术教育能力和水平。
三、加大对乡村学校支教力度。一是与内蒙古师范大学签订乡村教师队伍共建协议,从2016年起,按照乡村学校短缺教师需求计划,内蒙古师范大学选派一定数量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以志愿者形式到乌兰察布市乡村学校进行支教。二是与呼和浩特市教育局签订友好合作协议,从2016年到2020年,呼和浩特市每年从中小学后备干部中选派15-20名优秀教师到乌兰察布市乡村学校进行支教,为期1年;实施呼和浩特市优秀退休教师对口支援乌兰察布市乡村教育计划,从2016年起,呼和浩特市每年选派优秀退休教师到乌兰察布市乡村学校进行支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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