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自2018年8月起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监督活动。专项活动中,检察机关聚焦农贸市场及校园周边食品、网络餐饮、饮用水、保健食品药品以及速冻食品行业安全等五大重点领域集中发力,据《法制日报》报道,近6万家不合格网络餐饮店铺被下线。
食品安全问题不仅是一项重大民生问题,也是十分关键的安全问题,因此必须各方共同发力齐抓共管才能见成效。众所周知,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部门,此次集中“亮剑”食品安全问题,确实所闻不多。不过,食品安全方面有《食品安全法》,对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开展监督也属正常履职,况且检察机关还负有公益诉讼之责,食品安全涉及公益民生,就此问题介入干预当然合情合理。
检察机关的食品安全公益监督不仅正当合理,而且卓有成效。一直备受诟病的网络餐饮无证经营、卫生脏乱差这一突出问题,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这一年来各大平台就下线了近6万家经营户。原来检察机关有自己的“杀手锏”,那就是大数据高科技手段。如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开发并运用全国首个网络订餐违法线索监测系统,发现两万余条违法线索,将问题店铺全部移交网络订餐平台予以即时下线处理。
据了解,在发现相关违法问题后,检察机关就会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行政,强化对第三方平台和网络餐饮商家的监督检查,及时预防、发现和治理相关食品安全隐患。由此可见,如果说检察机关监督食品安全问题是司法“跨界”的话,那么这种“跨界”监督实质上正是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重要一环。(徐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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