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政法厅〔2004〕3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强对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经部党组同意,决定将教育部行政许可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更名为教育部依法行政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的职责
负责我部推进依法行政与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统筹规划工作,制定我部推进依法行政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配套制度,研究决定处理与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有关的其他重大问题。其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由法制办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厅牵头负责。
二、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长: 周济 党组书记、部长
副组长:张保庆 党组副书记、副部长
章新胜 党组成员、副部长
田淑兰 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
成员: 郑树山 党组成员、部长助理兼办公厅主任
李卫红 党组成员、人事司司长
吴德刚 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司长
牟阳春 发展规划司司长
杨周复 财务司司长
姜沛民 基础教育司司长
张尧学 高等教育司司长
林蕙青 高校学生司司长
曹国兴 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司长
刘金平 监察部驻教育部监察局局长
孙霄兵 法制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依法行政与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孙霄兵兼任,副主任由办公厅副主任高聚慧、人事司副司长吕玉刚、监察部驻教育部监察局一室主任钟燕担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