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发〔2013〕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教育厅(教委)、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青少年中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激励广大青少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决定向全国青少年推荐100种优秀图书、100部优秀影视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向青少年推荐图书和影视片工作,对帮助青少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陶冶情操、增长知识、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这次推荐的100种图书、100部影视片,汇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各地出版播映的优秀作品,涵盖面广,知识性、思想性、艺术性强。宣传、教育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重视做好推荐工作,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开展阅读观看活动,更好发挥推荐作品的引导教育作用。
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推荐图书和影视片作为中小学生课外常备阅读和观看作品,组织开展读书看片活动,使小学、初中和高中各年级学生都能阅读观看到相应年龄段的图书和影视片。要通过学生喜闻乐见的故事会、朗诵会以及书评、影评、演讲等方式,吸引学生广泛参加形式多样的阅读观看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可开设阅读课、欣赏课。
三、各地宣传部门要协调各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介绍这些优秀图书和影视片,宣传组织开展阅读观看推荐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扩大推荐作品的社会影响。要协调出版制作单位做好推荐图书和影视片的出版发行工作,保证作品质量,满足购买需要。
四、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与中小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专题活动,将阅读观看推荐作品与校、班会和团、队活动相结合,使阅读观看活动收到实效。
五、各有关部门要将推荐图书和影视片光盘列入全国公共图书馆、中小学图书馆、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必备书目或更新书目。从今年暑期开始,有关部门将开展推荐图书和影视片展销展映展播活动。中央电视台电影频道、少儿频道和有关频道以及各地少儿频道要集中播放向青少年推荐的影视片。全国省会城市大型书城和新华书店要设立专区专柜,集中展销推荐图书和影视片光盘。学生购买推荐图书和影视片光盘要坚持自愿原则,防止硬性摊派。
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
201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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