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2010〕10号
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在2006年硕士学位授权点定期评估中,有关单位的71个硕士点的评估结果为“存在一定问题需经整改才能合格”。经过为期两年的整改,有关省级学位委员会和军队学位委员会对这些学科进行了重新评估。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现通知如下:
一、北京服装学院“化学工程”等63个硕士点达到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的基本要求,评估结果为“合格”,可继续行使硕士学位授予权。
二、中日友好临床医学研究所“神经病学”等4个硕士点经过自评,主动申请撤销学位授予权。机械科学研究院(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核技术及应用”等4个硕士点经评估,未达到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的基本要求,评估结果为“不合格”。撤销以上8个硕士点的硕士学位授予权。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二○一○年二月九日
附件: | |
1. | 7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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