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职能
指导大中小学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和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规划、指导相关专业的教材建设以及师资培养、培训工作;协调大中学生参加国际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
二、 领导名单
崔保师 司长
郝风林 一级巡视员
杨大研 副司长
三、 机构设置
体育处
卫生健康处(综合处)
艺术与国防教育处
四、 联系方式
电话:010-66096474
传真:010-66096474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