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现将截至2015年7月10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简称全国学籍系统)建设应用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毕业升级应急预案上报情况
已上报毕业升级应急预案的省份22个: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西藏、甘肃、新疆、兵团。
二、系统安全自纠自查上报情况
已上报省级运行环境自纠自查情况的省份21个:北京、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贵州、西藏、陕西、新疆。
三、省级系统运维情况
1.海南学籍系统共享存储设备损坏,数据无法恢复,导致跨省转学业务无法发起、已发起的数千条跨省转学业务被迫中止、省级学籍系统内学生照片丢失等严重后果,影响了全国学籍系统的互联互通。教育部正在指导督促海南抓紧解决问题。
2.兵团学籍系统共享存储设备权限设置不正确,影响了学籍系统正常应用。目前问题已解决。
四、重要业务办理进展情况
1.跨省转学完成情况
截至7月10日,跨省转学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其中,跨省转学核办完成率(省内流程核办完成情况)排在前五位的是:安徽、湖南、青海、广西、四川。跨省转学调档完成率排在前五位的是:安徽、山东、江苏、天津、浙江。
2.省内在办业务完成情况
截至7月10日,省内在办业务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有18个省份的个别在办业务完成率低于90%,其中,3项及以上在办业务完成率低于90%的省份有:河北、江西。
3.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注册建籍情况
截至7月10日,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注册建籍情况见附件3。各省在6月份共报送需要注册建籍的在校生207849
名,通过了教育部查重且学生信息已发回原省份的计119497
名,查重未通过的88352名。目前查重范围已扩大到所有已入库学生,包括其他离校的。
4.清理超期未完成业务情况
按照既定安排,教育部已于2015年7月15日18时清理了915条在2015年2月1日前发起申请但未核办完成的跨省转学业务。
五、问题学籍处理情况
截至7月10日,全国共有待处理问题学籍1127895例(不包括省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重复问题学籍),相对上期通报1642676例减少31.34%。其中含身份证号重复300702例,身份证号不存在206495例,身份证号与姓名不匹配620698例,上述三项相对上期通报数分别减少18.45%、 33.79%、35.48%。待处理问题学籍数相对上期通报数减少比例排在前五位的是云南(67.01%)、宁夏(61.33%)、河南(57.59%)、内蒙古(54.42%)、江西(52.56%)。问题学籍处理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
六、数据质量核查工作进展情况
1.除天津、海南外,非对接省份均已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培训工作。
2.已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培训工作的非对接省份中,《全国中小学生学籍基础信息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上传率低于85%的省份3个:四川81.47%、西藏80.17%、广东77.27% 。
七、自建系统对接改造情况
1.陕西省已于7月初启用全国学籍系统。
2.各对接省份已提交对接验收倒排计划。
八、省级学籍系统安全保护定级备案和测评整改情况
1.已开展等级保护相关工作的省份16个,分别是北京、河北、山西、吉林、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海南、贵州、陕西、新疆。
(1)已完成定级、备案和测评的省份6个:北京、上海、福建、湖北、海南、新疆。
(2)完成了定级,没有完成测评的省份8个:河北、山西、吉林、浙江、安徽、湖南、广东、陕西。正在进行定级的省份2个:江西、贵州。
2.制定了等级保护工作计划的省份5个:天津、重庆、四川、甘肃、西藏。
3.尚未开始等级保护定级的省份11个: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山东、河南、广西、云南、青海、宁夏、兵团。
九、工作要求
1.做好毕业结业工作。各地各校要在7月30日前完成毕业结业操作,在操作之前需完成毕业年级学生所有在办业务处理。在毕业升级招生工作期间,各省要加大保障力度,确保省级学籍系统正常运行,并逐级做好技术支持手机彩票网。尚未报送毕业升级应急预案的省份,务请于7月31日前完成上报。
2.按时办理各类学籍业务。各省要结合全国学籍系统提供的在办业务监控表,继续督促跨省转学和省内各项在办业务的办理,每个环节均应在10个工作日内核办完毕。按照超过半年未办理完成的业务将被清理的原则,2015年3月1日前发起申请但仍未完成的跨省转学业务,教育部将于2015年8月15日18时进行清理。请各省督促抓紧完成仍需办理的业务,需要教育部协调或技术协助的,可沟通协商。
3.做好在校生注册建籍。教育部已完成各省2015年6月提交的需注册建籍的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名单查重和下发工作,请各省做好省内学籍注册工作,并继续按要求在每月月末报送需要注册建籍的在校生名单。查重未通过的应及时办理转学手续。
4.加快处理问题学籍。全国问题学籍总量已从4月10日的315万例减少到7月10日的113万例,减少64%,成效明显。各地要进一步加快处理存量问题学籍,山东、广东、浙江的问题学籍存量均超过10万例,三省存量总数达到全国总数的49%,要特别加大工作力度。
5.做好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天津、海南要尽快启动核查工作。核查工作即将完成的省份,要进一步提高核查工作细致程度,实现不漏“一校一生”。《确认表》拍照上传率不足85%的广东、四川、西藏需加快工作进度。对接省份要在自建系统内核实学生信息。要敦促学校对照《确认表》在学籍系统中修改变化的信息。要继续做好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手机彩票网,尤其是面向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答疑解惑。
6.推进系统对接验收工作。各对接省需按照上报的计划开展工作,及时向教育部报告进展情况,按时完成对接整改。
7.做好系统安全保障。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全面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12个尚未开展等级保护定级的省份要尽快启动工作,尽早完成省级系统的定级、备案、测评和整改工作。尚未报送系统安全自查自纠情况的省份,务请于7月31日前上报。
8.关闭学校删除正式学籍功能。自2015年7月31日开始,关闭全国学籍系统内学校级用户删除正式学籍的功能。确需删除正式学籍的,需逐一说明删除理由,并以省为单位,每个月月末将盖章后的名单提交教育部,由教育部在全国学籍系统后台进行操作。
附件: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01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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