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一司函〔201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现将截至2016年1月10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简称全国学籍系统)建设应用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5年秋季学期招生入学完成确认表》上报情况
已上报确认表的省份21个: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辽宁、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海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兵团。未上报确认表的省份11个:北京、黑龙江、上海、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青海。
二、重要业务办理进展情况
1.跨省业务完成情况
截至2016年1月27日,跨省业务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其中,跨省转学核办完成率(省内流程核办完成情况)排在前五位的是:重庆、安徽、西藏、浙江、广东。跨省转学调档完成率排在前五位的是:山东、安徽、天津、江苏、浙江。部分省份超过10个工作日未核办的数量较多:河北、河南、江西、湖南、山东、广东跨省转学超过10个工作日未核办的数量多于1000例,广东、贵州跨省转学超过10个工作日未调档的数量多于1000例。
毕业后跨省就学核办完成率(省内流程核办完成情况)排在前五位的是:天津、山东、安徽、广东、青海。跨省就学调档完成率排在前五位的是:上海、山东、安徽、浙江、重庆。部分省份超过10个工作日未核办的数量较多:湖北、浙江、江西毕业后跨省就学超过10个工作日未核办的数量多于200例,湖南、贵州、湖北、江西、新疆毕业后跨省就学超过10个工作日未调档的数量多于200例。
2.省内在办业务完成情况
省内在办业务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有7个省份的个别在办业务完成率低于90%。
3.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注册建籍情况
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注册建籍情况见附件3。各省在12月份共报送需要注册建籍的在校生74028名,通过了教育部查重且学生信息已发回原省份的计46238名,查重未通过的27790名。
三、问题学籍处理情况
问题学籍处理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全国待处理问题学籍共计680390例,比上期通报数减少29.09%。其中含身份证号重复363438例,身份证号不存在81382例,身份证号与姓名不匹配235570例,以上三项相对上期通报数分别减少7.83%、 42.42%和 44.43%。
四、省级学籍系统安全保护定级备案和测评整改情况
1.已完成定级的省份27个,其中:
(1)已完成测评的省份8个:北京、河北、上海、福建、湖北、海南、宁夏、新疆。
(2)正在进行测评的省份5个:内蒙古、辽宁、江苏、安徽、贵州。
(3)完成了定级、备案,尚未开始测评的省份7个:吉林、江西、广东、重庆、云南、陕西、甘肃。
(4)完成了定级,尚未备案的省份7个:山西、黑龙江、浙江、河南、湖南(已提交备案申请)、广西、四川(已提交备案申请)。
2.尚未完成定级的省份5个:天津、山东、西藏、青海、兵团。
五、自建系统对接改造情况
1.各对接省份正在对照现场验证问题清单进行整改。
2.山东出现数据对接校验不通过的问题。
六、省级数据中心和网络等系统运行环境问题
1.问题尚未完全解决的省份
(1)网络差,影响数据传输,导致巡检和操作困难的省份2个:西藏、兵团。目前正在与2省份排查问题发生原因。
(2)资源不足导致数据交换平台未能升级省份的1个:西藏。
2. 曾发生问题但已解决的省份
(1)部省网络连接不上,或不稳定:北京、河北、内蒙古、安徽、山东、广东、重庆、贵州、宁夏、新疆。
(2)共享存储读取权限配置出现问题:广东、重庆、兵团。
(3)数据库对接校验慢:山东。
(4)数据传输前置机无法正常使用:北京。
(5)VPN或远程桌面无法连接:北京、上海、广东。
七、工作要求
1.抓紧办理各类学籍业务。各省要结合全国学籍系统提供的在办业务监控表,继续督促跨省转学和省内各项在办业务的办理,每个环节均应在10个工作日内核办完毕。目前,已经发起但未完成的跨省业务数目较多,大部分正在等待各地各校进行核办,需核办的跨省业务总数接近5万。学生转学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各地要高度重视,抓紧督促各地各校及时办理,尽量在寒假前核办完毕。需要教育部协调或加急处理的,请及时沟通协商。
2.做好在校生注册建籍。教育部已完成各省2015年12月提交的需注册建籍的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名单查重和下发工作,请各省做好学籍注册工作,沟通可能存在的问题,并继续按要求在每月月末报送需要注册建籍的在校生名单。对查重发现已在其他学校建立学籍的学生,上报名单的省份要督促学生实际在读学校通过转学方式调取已有学籍,并告知家长。
3.加快处理问题学籍。各地要继续加快处理存量问题学籍,特别是身份证号重复问题学籍,及时反馈需要教育部解决的问题,同时继续做好佐证材料的审核把关。
4.进一步推进自建系统问题整改。各对接省份要及时报告问题整改进展,以便检查确认。山东需深入分析近期出现的数据校验问题原因,避免再出现类似问题,影响正常数据对接工作。
5.做好数据质量核查后续工作。各地要继续督促学校对照家长签字提交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基础信息确认表》,在学籍系统中修改变化的信息,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对变更的关键数据进行核办。
6.进一步做好省级系统运维保障工作。各省要全面落实运维保障主体责任,及时排查当前省级学籍系统、数据交换平台存在的运维问题,特别是可能影响跨省数据正常传输,造成跨省数据积压的问题,并尽快解决,有困难请及时反馈。要做好省级学籍系统运行监测和日常巡检工作。
7.加快推进系统安全保障工作。安全是系统的生命线,安全工作一刻都不可放松。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增强工作紧迫感,全面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尚未完成省级系统定级工作的天津、山东、西藏、青海、兵团,须加快开展工作,教育部将择机约谈进度落后的省份。
8.严格落实处理群众投诉工作机制。各省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文件(教基一厅函〔2014〕50号)要求进一步向社会公开省级及以下学籍管理部门受理投诉的电话和邮箱,认真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首接负责制,推动问题及时解决。属于省级学籍管理和省级运行环境的问题应由本省解决,跨省业务和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可以报名单形式及时报告教育部。
9.尚未报送《2015年秋季学期招生入学完成确认表》的11个省份,请抓紧处理有关业务,尽快上报。
附件:1.跨省业务完成情况统计表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01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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