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司函〔2021〕11号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为推进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以下简称免试认定改革),促进师范生就业,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建立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制度,加强培养过程性考核,经第四届全国教师教育课程资源专家委员会审定,现公布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免费课程,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免费课程即日起在教育部官网及中国教育发布App同时公布。通过登录教育部官网,进入教师工作司网页工作专栏“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免费课程”(网址:/s78/A10/gongzuo/ztzl_jsjymfkc/),或下载中国教育发布App,进入教师板块“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免费课程”专栏,点击学习。
二、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校要按照《方案》要求,组织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学习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免费课程,并进行考核。参加2021年免试认定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须在5月10日前完成不少于20学时的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免费课程学习,学习情况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过程性考核。
三、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本通知及时转发至本省(区、市)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校,在汇总上报参加免试认定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信息时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加强审核工作。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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